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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交工-****中心、****中心、**项目部)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对****沥青混合料(**交工-****中心、****中心、**项目部)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资料“(一)承诺函”格式的收货地址仅写了:苍**灵溪镇下垟,是否可以根据所投合同包地址对应自行修改。标书代写
答:该“(一)承诺函”格式仅供参考,请各投标人针对所投合同包按照商务评审第3点加分项地址填写提供。
招标人:****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