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因长期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江****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5年03月26日作出(2025)苏0312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04月02日,**法院作出(2025)苏0312破15号决定书,指定********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5年7月29日,**法院作出(2025)苏0312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
根据破产重整工作开展需要,现管理人公开选聘工程造****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现将报名、评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1、****公司于2019-02-20****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8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12MA1XXHN36X,注册地址:**市**区**路西长江**二十五里沟南院。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文化咨询服务,会务服务,电视节目制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中心PPP项目
工程地点:****大学路东、珠江**
建设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华录****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中景****公司
施工工期:2019年11月23日-2023年10月15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合同价:****01800元
工程承包方式:PPP项目合同
完工情况:未竣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质量奖惩情况:无
二、工作内容
1、****法院的要求,及时启动项目现场勘察工作;
2、****公司在建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对各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专项问题进行书面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5、****公司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比选资质及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
2、近****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工作判断的关系;
4、比选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拟派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派驻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
5、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间,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管理人办公地点提供坐班服务;
6、自中选之日起3日内,能够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并开始现场工作;
7、具有针对建筑施工等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8、全程参与本案(自确认为本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10、申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四、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陈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工作经验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清算工作经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3、参与破产业务关于工程造价业绩证明材料;
4、出具书面承诺:
(1)、可全程参与本案并能按照管理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介机构职责并出具相关报告;
(2)、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
(3)、所提交的专项报告应符合市场要求及法律规定,若存在价值偏差能够作出合理解释;
(4)、因比选机构自身原****公司特殊资产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咨询的,需委托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的,另行委托费用由比选机构承担;
(5)、若因有效期原因需重新出具相关报告时,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6、比选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比选机构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五、费用及支付
1、本次报价费用采用包干价(含税)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为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工****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预计支付时间在破产财产变现之后并符合债权分配的条件;
2、因破产重整程序程序进度的推进,需对已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另行计收任何费用;
3、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未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准则开展相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错项、漏项,应调减相应服务费用。如给破产企业或管理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材料提交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比选文件1份。封面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工程造价咨询比选文件”命名文件。标书代写
2、报名材料送至**市鼓****广场三期C号楼14楼1-1416室,收件人:时晓娟;联系电话:187****2876)。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须按本条联系电话提前告知,并保证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报名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七、评选方式
1、由管理人****小组对比选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书面评审,从比选机构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做出决定;
2、管理人有权要求比选机构二次报价,如比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比选程序。
3、有两家以上报名的,管理人综合审查申报资料后择优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如果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直接确定该机构;
4、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通知比选胜出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于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八、比选机构同意赋予比选文件具有要约效力的承诺
九、本比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30日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下称“****公司”或“债务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作内容
1、****法院的要求,及时启动项目现场勘察工作;
2、****公司在建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对各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专项问题进行书面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5、****公司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方应当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协助;
2、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协调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沟通配合;
3、按约支付乙方业务费用;
4、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或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机构,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
2、按照国家政策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按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乙方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工程造价审计单位的有关财务、业务信息严加保密;
4、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间,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管理人办公地点提供坐班服务;(具体按照投标人投标书确定)
5、根据管理人要求,需出具的相关工作报告,在管理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紧急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
6、自管理人通知中标之日起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工作;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本次工作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不另外再给付任何费用;
2、支付时间:在破产财产变现后并符合债权分配的条件;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
开 户 行:
账 号:
4、费用支付前由乙方向管理人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五、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1、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成功或破产程序终结为止。
2、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如因被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迟延提供资料,影响工作进度,乙方可以在得到与甲方确认后推迟工作完成时间。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重新指定乙方应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合理期限。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迟延完成,延迟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应严格配合甲方工作,如乙方怠于配合或者经甲方两次催办后仍无有效响应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费用。
5、如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存在错项、漏项等情形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损失。
七、合同争议与仲裁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2025年 月 日签约日期:2025年 月 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