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7月7日组织编制了《****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汪杨军)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行政区划******开发区****办事处****中心点坐标东经105°79′28.44001″,北纬32°42′36.73790″),行政区划上属于**市**区,南侧为**西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项目施工及生产设备、材料可通过公路运送至施工现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2274.92m2,其中扩建地下室停车库一层,建筑面积2206.48m2,门卫室一层,建筑面积68.44m2,绿化面积714.75m2,绿地率14.89%,停车位75辆(充电车位16辆)。
项目总占地面积0.48hm2,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06万m3(含表土剥离0.05万m3),土石方回填量0.33万m3(含表土回覆0.05万m3),无借方,余方0.73万m3,外运至**区**乡元山弃土场堆存。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15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188****066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0839-****490。
附件:1.****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
2.****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图)
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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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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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pdf | |
| 附件2.****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图).pdf | |
| 附件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