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片区改善人居项目-东江洞村回迁楼农贸便民市场设计 已由 ****服务局 以 赞行投资备(2024)2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约6500平米的农贸便民市场,其中商业经营区面积 5700平方米,配套服务区面积 8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行政报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3 其他要求: 9.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掩盖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 监督单位:**县****服务中心,电话:0311-****5617。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31 23:59:59 至 2025-08-08 23:59:59 ,登录 **公共**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21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公共**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服务中心
电话: 0311-****5617
电子邮箱: /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县**片区改善人居项目-东江洞村回迁楼农贸便民市场设计 | 0 | 无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县 | 地址: **市**区建设南大街249****广场 |
| 邮编: 05123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刘慧鹏 | 联系人: 刘梓岩 |
| 电话: 0311-****4111 | 电话: 0311-****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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