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1 07:54 项目编号:****
一、我单位于2025-07-30在《****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道241路面1标)路面安保服务竞争谈判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公告内容:
(3)业绩要求:近3年(2025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应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5年7月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现更正为: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应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方式:0351-****026
本级监督部门:******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4-****799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汇通北路435号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82****9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