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心) ******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勘察设计澄清修改公告304417(第1次重新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勘察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勘察设计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内容第2条修改为: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公证费:①、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②、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
|
|
| 地址: |
**区**区仙林大道163号综合楼403办公室 |
|
| 地址: |
**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1003
|
|
|
|
|
|
|
|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