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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土空****机关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二十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县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5年7月25日已经获批,现将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批复、文本、图册进行公开。
附件1:****政府关于同意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附件2:《**县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文本
附件3:《**县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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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县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图册.pdf
《**县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文本.pdf
****政府关于同意高岭乡枫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