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9]5051号
****政府关于**市**区工矿废弃地
复**用实施方案2019年第1批次(12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扬江)地工呈字[2019]第1号**市**区工矿废弃地复**用实施方案2019年第1批次(12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邵伯镇镇南村,武坚镇合新村,仙女镇曹庄村、樊套村、涵西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59.6429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工矿废弃地复**用实施方案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页无正文)
2019年10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局
****印发 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