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K〔2021〕016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扬江)地呈字〔2021〕第00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社区、镇西村27.09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2.36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社区、镇西村36.498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27.097公顷,建设用地9.4017公顷。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4987公顷,其中农用地27.09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36.4987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1年10月2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1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