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K〔2021〕028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1批次(21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扬江)地挂呈字〔2021〕第00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土地征收方案,将位于**市**区小纪镇宗村村2.792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1年1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2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