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K〔2021〕034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扬江)地呈字〔2021〕第00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市**区丁沟镇朱桥村,仙女镇曹庄村、樊套村4.0814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3.41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市**区丁沟镇朱桥村,仙女镇曹庄村、樊套村4.120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4.0814公顷,建设用地0.0391公顷。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1205公顷,其中农用地4.08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4.1205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1年12月31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2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