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K〔2024〕28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
第1106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区《****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6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扬江政发〔2024〕11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6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大桥镇、浦头镇。建新区总规模0.201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2015公顷(农用地0.2015公顷,其中含耕地0.2015公顷)。本次实施方案使用2019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指标:农用地0.2073公顷(含耕地0.2073公顷)。
二、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11月7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4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