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青**上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上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主要为长江一级支流青**上游(**段)流域的毛坦河、查上河、溪源坑河、雍溪河、新棚河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河道治理(治理总长度约30.29km)、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
①河道治理工程
毛坦河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约0.24万m3,建设生态护岸3.54km,建设生态隔离带5497.4m2,建设生态沟渠1.0km。
查上河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约0.92万m3,建设生态护岸4.92km,建设生态步道1313m,建设生态隔离带14551.8m2,建设生态沟渠3.91km。
溪源坑河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约0.51万m3,建设生态护岸1.83km,建设生态隔离带4322.0m2,建设生态沟渠2.21km。
雍溪河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约0.98万m3,建设生态护岸3.01km,建设生态步道703m,建设生态隔离带100665.6m2,建设生态沟渠1.58km。
新棚河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约2.16万m3。
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本次工程拟在七都镇区沿桥查路敷设污水管道,包括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终端1座,建设污水管网5.43km,建设人工湿地1484m2,污水处理规模为80.64m3/d。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若需查看纸质报告书公众可以通过委托单位联系方式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它式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严为媛
联系电话:183****2684
Email:****@qq.com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8****9037
Email:****@qq.com
通讯地址:**市**区**路955号2栋1002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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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