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K〔2024〕043号
****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
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2024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陈集镇五星村、杨庄村,大仪镇何巷村0.379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0002公顷),国有0.2747公顷农用地(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546公顷,其中农用地0.6546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
(此页无正文)
2024年12月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4年12月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