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L﹝2021﹞21号
****政府关于**市2021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句)地呈字﹝2021﹞第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7.490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0.68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宝华镇宝华村、凤坛村,后白镇二圣村,开发区后莘村、赤岗村、莲塘村,下蜀镇桥头村、沙地村、裕课村的集体农用地17.4909公顷、建设用地6.132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3.622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7.4909公顷;征收土地23.6229公顷。
二、同意**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1年12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