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L﹝2022﹞3号
****政府关于**市2021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句)地呈字﹝2021﹞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1.605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0.7446公顷),未利用地0.4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华阳街道吉里村、杨家巷村、周家岗村的集体农用地11.6053公顷、建设用地2.0454公顷、未利用地0.447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4.09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6053公顷;征收土地14.0977公顷。
二、同意**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2年1月1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2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