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镇江-句容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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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挂L(2023)3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L﹝2023﹞3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规定,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其中拆旧区项目涉及茅山镇、天王镇复垦形成农用地10.9307公顷(含耕地10.9307公顷),建新区项目涉及**街道,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0.8826公顷(农用地10.8826公顷,耕地7.5497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方案,将**街道寨里村、连塘村的集体农用地10.8826公顷、建设用地0.3657公顷,共计11.248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

三、严格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增减挂钩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折旧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杜绝土地抛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折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受益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侵害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 7个工作日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2023年5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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