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0]161号
****政府关于**市宝华镇**大道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市呈报的(句)地呈字[2020]第1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宝华镇**村 4.7568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宝华镇**村0.002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759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7568公顷;征收土地4.7594公顷。
二、同意**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市宝华镇**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厅备案。
三、****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0 年 12月1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1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