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9]554号
****政府关于**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市呈报的(扬)地呈字[2019]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八桥镇红光村、利民村、万福村,三茅街道**村、中华村,新坝镇红联村、联盟村、**村,油坊镇油坊村15.015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9.99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八桥镇红光村、万福村,开发区双跃村,****社区、港联社区、**村、中华村,****社区、红联村、联盟村、**村,油坊镇老郎村、油坊村10.903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533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97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0152公顷;征收土地25.9722公顷。
二、同意**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19年9月11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19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