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L﹝2021﹞1号
****政府关于**市2020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扬)地呈字﹝2020﹞第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0.174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12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383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743公顷(其中耕地0.1277公顷)。
二、同意**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生态管控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此页无正文。
2020年1月1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