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L﹝2022﹞6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1批次(21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扬)地呈挂字﹝2021﹞第3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1批次(21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新坝镇**村的集体土地10.041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2年1月2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