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L〔2023〕2号
****政府关于**市2022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扬)地呈字﹝2022﹞第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20.29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4.4199公顷)、未利用地0.95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市八桥镇万福村,油坊镇长旺村、**村、油坊镇集体,****社区,**街道恒跃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20.294公顷、建设用地0.2668公顷、未利用地0.9506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1.511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294公顷;征收土地21.5114公顷。
二、同意**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3年1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3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