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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财政厅******保障厅****委员会****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六批至第九批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第六批至第九批国家集采药品的考核和结余留用考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医药服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87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