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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已受理****关于鸿济药业提质扩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如下:
****项目位于**路以北、科昌路以东,用地面积为16585.31㎡(约24.88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建设研发楼、仓库、2幢车间、值班室、地埋式酒精储罐、地埋式废水回收池。项目总体指标如下:容积率1.47,建筑系数45.17%,绿地率10.18%,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公告期限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东延线197****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536000
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