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瑞兴于钨矿独立工****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安置区地块五)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报告编制单位)对**市瑞兴于钨矿独立工****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安置区地块五)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调查原则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调查报告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结束时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瑞兴于钨矿独立工****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安置区地块五)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市瑞兴于钨矿独立工****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安置区地块五)位于**省**市**县兴江乡陈也村,**河流、南至陈也村居民区、西至陈也村居民区、北至陈也村居民区,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 115°48′41.25″,N 26°30′4.16″,地块总面积5120.74m2。本地块历史上为画眉坳钨矿职工宿舍区及轧钢厂(只进行钢管简易机加工,不涉及机械维修等作业,2009年废弃),2009年画眉坳钨矿政策性停产、重组。块现状****基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三、调查结论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上****医院,但对本地块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单位:****
通讯地址:****经济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经北路****中心
联系电话:19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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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