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25﹞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河北-邢台-广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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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25﹞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1 项目背景

**县﹝2025﹞8号地块位于**市**县**路东侧,建业街北侧。地块四周均为农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33545°,北纬37.053150°,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48778.74m2。

本次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主要种植有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同时种植有少量树木。地块现状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

2017年2月27日,****政府印发《**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要求自2017年起,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修订)、《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和《**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报告》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弄清**县﹝2025﹞8号地块现有的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安全,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5年7月,****规划局****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导则文件,编制完成了编制完成了《**县﹝2025﹞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2 土壤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无需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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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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