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8-13 10:00
预展地点:**县
预展时间:2025-08-01~2025-08-12
一、拍卖会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会地点:****一中拍平台
三、拍卖标的:
序号 |
购置时间 |
车辆品牌 |
车牌号码 |
车发动机号 |
保险 |
拍卖保留价(元) |
1 |
2015年7月 |
巡逻电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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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50 |
2015年7月 |
巡逻电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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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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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电瓶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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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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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电瓶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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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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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电瓶车 |
-- |
-- |
-- |
14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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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电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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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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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
巡逻电瓶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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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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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
巡逻电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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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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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
巡逻电瓶车 |
-- |
-- |
-- |
1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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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计 |
157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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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标的清单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标的物放置在**县境内,标的不分拆,以现状为准拍卖,不允许试驾(不含车牌)。
1、电动车、巡逻电瓶车,买受人不可将该标的流入市场,只能进行合法拆解处理。(需出具拆解手续)
四、咨询、展示、报名时间
公告日至2025年8月12日下午17时止,意向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察,现场勘察请提前电话预约,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咨询,自行了解车辆状况,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确认了标的状况并认可拍卖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30********00172895
户名:****
提示: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标的名称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若因保证金与报名人的姓名不符等因素未能及时到账,您将无法参与竞买;但凡参加竞买者,视为已认可并接受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网络平台规则等拍卖文件及相关条款。
现场勘察电话:153****9169
报名联系方式:17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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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