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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按照《**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要求,我局受理了**县艺童****公司拟变更地址相关事宜。经审核,拟同意其变更要求,并给予更换办学许可证,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 机构名称 |
变更前举地址 |
变更后地址 |
审核意见 |
总体结论 |
| **县艺童****公司 |
乳城镇**南路瑶家源文化城B1座二层舞蹈培训区域 |
乳城镇**南路瑶家源文化城B1座首层舞1-2号商铺 |
符合变更要求 |
拟更换办学许可证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日-7****教育局安全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股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5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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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