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2〕111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批次(22挂1102实施方案)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挂呈字[2022]第2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批次(22挂1102实施方案)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斜桥镇丹华村、六一村、六助村、五圩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23.565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政府
2022年8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2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