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3〕108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挂呈字[2023]第2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园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722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3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