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2〕103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3批次(15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挂呈字[2022]第1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3批次(15挂)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西来镇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924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