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4〕27号
****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4]第1号**市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靖城镇正西村,西来镇泥桥村等地区合计0.473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0.4736公顷,其中转用土地0.4736公顷、征收土地0.4736公顷。
二、同意你市通过购买指标易地补充耕地0.1048公顷(其中补充水田0.1048公顷)。
三、你市要督****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4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