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24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泰州-靖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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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M(2024)42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2024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M〔2024〕42号

****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4〕第7号**市2024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斜桥镇新木村12.9358公顷集体农用地和0.394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斜桥镇新木村0.395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13.7255公顷,其中转用土地13.3298公顷、征收土地13.7255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通过异地补充的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2.7603公顷(其中补充水田8.2361公顷)。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相关乡镇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建设。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政府

2024年11月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4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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