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第9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初审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拨供地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拟用地意向单位 | 用地面积 (m2) | 座落 位置 | 用途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 1 | ****公司 | 86542.34 | **经开区 | 城镇住宅用地 | **经开区汇远蓝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 | 浏经计〔2025〕26号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8月1日至8月11日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园区****中心。
地 址:****开发区****服务大厅405办公室
单 位:****园区****中心
联系电话:0731-****8062
邮政编码:410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审批。
****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