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A〔2024〕118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4年度
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4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高政发〔2024〕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镇一字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048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11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2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156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4年12月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规划和自
****分局
****印发 2024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