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国邦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审批
江苏-南京-高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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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2022)605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苏政地〔2022〕605号

****政府关于****水厂

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发〔2022〕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区淳溪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9776公顷(耕地1.9754公顷)、未利用地0.00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区淳溪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10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257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24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9776公顷;征收土地1.9867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2年11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局

****印发 2022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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