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2025)8号
****人民政府批准,**市******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48098.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潼**南片区F29-09/02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 |
≤60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 加价幅度: |
165 |
保证金: |
3319万元 |
出让起始价: |
16594.5万元 |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市******集团****公司负责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60日内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自合同签订次日起30日内支付50%,90日内付清剩余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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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8月28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举行。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2025年8月23日9:00至2025年9月1日12: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市**区****公司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春阳街103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中心) ****0165(办)
彭先生 ******局) ****6570(办)
吴小莉(****公司) 139****3647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详见****。 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70********100********007
银行账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