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3〕482号
关于**市**区2013年度第3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锡滨建)地呈字[2013]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社区、葛埭社区、南泉社区、裕村社区25.377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78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社区、南泉社区、裕村社区的10.19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3.021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0.122公顷(其中耕地0.1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12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8.73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5.4994公顷;征收土地38.5964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二О一三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建设用地 ** 批复
抄送: 国家土地督察**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