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8]387号
****政府关于**市**环**路
(千波桥南桥堍—古竹路段)改造及绿道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锡国土资建)地呈字[2018]第1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社区、群丰社区、古竹社区等0.906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22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社区、群丰社区、古竹社区等0.135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71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0.04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13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68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485公顷;征收土地1.1134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市**环**路(千波桥南桥堍—古竹路段)改造及绿道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厅备案。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2018年5月2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