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S326**沙田至雷鸣洞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 S326**沙田至雷鸣洞公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西部龙田镇 |
| 建设单位 | **** |
| 公示日期 |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
| 项目概况 | S326**沙田至雷鸣洞公路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西部龙田镇,项目总投资9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万元。路线全长8.23km,在原有S326老路上进行改扩建,改建后路基宽度由6.5m扩宽为8.5m,全线按照40km/h平纵设计标准(局部受限路段按照30km/h)项目起于**市西部龙田镇镇内S326与S328交叉口,接X104县道,起点桩号K0+000(老路桩号K320+639),从东向西布线,经彭家湾、付家湾、月塘村、岚光坪、雷鸣桥,终点定于**市西部**与**市界处,顺接S326**段,终点桩号为K8+230(老路桩号K328+979)。项目由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组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1)施工期实行围挡作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施工区域及便道定期洒水抑尘。对于单独设置的混凝土及沥青拌合站、构件场、灰土拌合场需加强管理,道路建设结束后需立即拆除。装载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须加蓬覆盖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沥青车辆必须密闭,减少沥青烟气无组织排放。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边沟应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机械均送至专业定点单位维修保养,不在施工现场维修保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生产,不外排;对收集的吸油废料(物)集中收集,统一外运,妥善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及午休时间(12:00-14:00)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工作,不得影响沿线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管理,可以回收的****回收站,不能回收的部分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后堆放至指定地点;回填土临时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回填,弃土部分用于回填,无法****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调度至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路基施工剥离的表土堆置在表土堆场,工程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和植被恢复,表土堆场采取装土编织袋拦挡、防风防雨篷布临时覆盖、临时排水和沉砂等临时防护措施;路基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护,路基成形后边坡坡脚浆砌石挡墙、植草护坡防护,路基、路堑两侧设完整的边沟、排水沟、排水顺接工程和沉砂措施等。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道路和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措施: 1、通过设置限速标识、禁鸣标识,道路边界种植降噪绿化带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 2、项目营运期除车辆尾气及雨水外,无其他废气、废水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