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采购投标文件中“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对原有的表述进行更改,具体如下:标书代写
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本部分考察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体为本招标文件“3.2 详细评审标准”中需提供的业绩材料等,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以2024****公司分类结果作为评分依据:
注:评审依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公司分类结果材料复印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标书代写
2、全口径ABS整体承销能力
以2024年全口径ABS发行规模作为评分依据:
注意:查询路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ABS项目承销排名。统计年度选“2024年”,基础资产类型选“全部”,机构类型选“证券”,企业性质选“全部”,地域分类选“**”,主体口径选“名义发行主体”,选择“****公司”,按资产支持证券总承销金额排名
此项评审以Wind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
3、应收账款ABS承销能力
以2024年应收账款ABS发行规模作为评分依据:
注意:查询路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ABS项目承销排名。统计年度选“2024年”,基础资产类型选“企业应收账款”,机构类型选“证券”,企业性质选“全部”,地域分类选“**”,主体口径选“名义发行主体”,选择“****公司”,按资产支持证券总承销金额排名
此项评审以Wind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
4、**地区债券承销能力
以2024年**省内债券发行规模作为评分依据:
注意:查询路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2024年”,机构类型选“证券”,债券分类选“债券分类(wind)”,不勾选概念板块,上市地点、期限、主体评级、企业性质均选“全部”,地域分类选“**”,主体口径选“名义发行主体”,选择“****公司”,按债券总承销金额排名
此项评审以Wind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
5、ABS发行窗口把握能力
以2024年ABS推迟或发行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注意:查询路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发行债券。起始日期选择“2024-01-01”,截止日期选择“2024-12-31”,债券类型选择“资产支持证券”,上市地点选“全部市场”,事件类型选“全部”,提取数据后展示主承销商列的所有内容,按投标人涉及的推迟发行、项目数量分别截图并统计
注:同一产品项下存在多档证券的,按合记为1个项目计算。券商存在合并的,按合并计算
此项评审以Wind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
6、ABS风险管理能力
以2024年ABS违约展期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注意:查询路径为:Wind--债券--专题统计--信用债研究--债券违约--债券违约及展期大全。起始日期选择“2024/01/01”,截止日期选择“2024/12/31”,债券类型选择“资产支持证券”,企业性质选“全部”,地区选“全部”,点击查询后在主承销商列搜索投标人名称
注:同一产品项下存在多档证券的,按合记为1个项目计算。券商存在合并的,按合并计算
此项评审以Wind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
评标将严格按照上述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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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采购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docx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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