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井巷(韩村巷至龙顾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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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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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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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8/1 15:19:00

****受****的委托,就****刘井巷(韩村巷至龙顾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刘井巷(韩村巷至龙顾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价格:174500.00元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谢峥嵘、王燕萍、姜歌(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单次项目按标准计价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满5000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收费金额: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示范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379-****09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东****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9099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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