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镇巩大庄村民生服务改善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15:27:17】
****(单位)顺河镇巩大庄村民生服务改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市**顺河镇巩大庄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通过利用村部闲置场所,优化布局、装修翻新、添置物品,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群、留守(托管)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提供一个集便民服务、生活休闲、儿童托管等功能一体的民生服务场所。项目内容主要包括:1.便民设施:桌椅家具、电脑、打印机、电视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2.康健设施:血压仪、AED除颤仪、颈椎牵引器、按摩椅、健身器材等康健设施。3.休闲设施:棋牌桌、台球桌、环保音响等休闲设施。4.村部装修:门窗、照明、地砖、墙壁、洗手池等装修翻新。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已在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15天
7.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80%,最高限价90%(按照收费标准80%-90%****政府采购协会发布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标准》号文规定标准的80%-90%收取服务费))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2)代理机构需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承接过不少于2项代理业绩(需上传合同扫描件及代理业绩公告链接和截图,截图包含清晰的网址)。
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5日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9****1586
联系地址:****市**顺河镇巩大庄村
项目委托方:****
2025年08月01日 15:27:17
附件:比选规则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 1 |
**** |
顺河镇巩大庄村民生服务改善项目 |
2025年08月05日 16:00:00 |
2025年08月05日 17:00:00 |
80%(按照收费标准80%-90%****政府采购协会发布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标准》号文规定标准的80%-90%收取服务费)) |
90%(按照收费标准80%-90%****政府采购协会发布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标准》号文规定标准的80%-90%收取服务费)) |
竞价+自主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