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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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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总监答辩携带总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其中《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为电子注册证书的,原件为电子注册证书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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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25年8月1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2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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