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 ||
|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 ||
| A02-124********392268K-****0729-000001-0 | ||
| 正常公告 |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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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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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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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县凤安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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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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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县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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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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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圩镇风貌品质提升工程:含农房风貌提升、乡镇入口通道提升、示范主街提升、主街房屋屋顶提升、绿道建设项目等;(二)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河道提升、(三)其他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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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①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②施工部分:工程施工、竣工图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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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1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2)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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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1830.75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761.69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9908.11元(按概算审核设计费金额×60%计取),预备费为****160.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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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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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如下: 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任一专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专业(只需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要求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2.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2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于2025年4月至2025年6****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事业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事业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4.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单位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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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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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标书代写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8月28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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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8月28日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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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8月28日09:30(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 (**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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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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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县**大道北45号住建局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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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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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宝****社区27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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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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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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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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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2-****081
地 址:**县**大道北45号住建局一楼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69
地 址:**市宝****社区27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301-1
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786
地 址:**县紫城镇香江中路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