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间、工区食堂餐饮服务业务(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受****的委托,对****部分车间、工区食堂餐饮服务业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1日10:00至2025年08月06日16:00(**时间)。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标书款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如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等情况,须重新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招标文件A01包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同一招标项目每个包件标书款仅需缴纳一次,因招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原因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4.2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 A0X 标书款),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不接受个人电汇,标书款缴纳后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开发票所需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和账号、地址及电话等),由我方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A01:4032元,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用途及联行号(**** A0X 保证金 联行号:***)。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上传(在对应招标公告>报名投标>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包件号)。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以****财务到账为准,超过时限未到账、或因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缴费凭证而无法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8月22日14时10分(**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岗区邮政街396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通知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7.1采 购 人:****
技术咨询: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8377
7.2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岗区松花江街111号3层
项目经理: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9508
八、汇款账号及发票索取:
请所有投标人按照标书款、保证金、****银行账户进行缴费。
8.1****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696
8.2****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704
8.3****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712
8.4 发票获取:统一开具电子发票,以诺诺网名义推送到该项目国铁采购平台报名邮箱里,请及时查收并下载。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
2025年08月01日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部分车间、工区食堂餐饮服务业务(二次)
| 包件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内容 |
起止日期 |
预估天数(结算以实际天数为准) |
人数 |
月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
4个月预计金额(元) |
4个月最高限价(不含税价)合计(元) |
| A01 |
****工务段部分车间工区食堂餐饮服务 |
王岗 |
1.分菜择菜、主副食加工、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烹饪和面点技术。 2.****餐厅、厨房餐具、灶台灶具、水池和工作台卫生;清理餐厨垃圾;保持餐厅洁净。 3.向职工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相应记录。4.餐料管理符合规定,食品留样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2 |
8400 |
33600 |
201600元(实际金额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结算,不足月按日结算) |
| 哈车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15 |
3 |
12600 |
50400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0 |
2 |
8400 |
33600 |
||||
| 帽儿山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1 |
4200 |
16800 |
||||
| 高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1 |
4200 |
16800 |
||||
| 胜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1 |
4200 |
16800 |
||||
| **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1 |
4200 |
16800 |
||||
| 新**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2 |
1 |
4200 |
16800 |
注:1、此项目以单价合计数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项不能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