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街道青甸湖非住宅区块(轨交4****车辆段线)
房屋征收拆除工程
中标公示
****建设的**街道青甸湖非住宅区块(轨交4****车辆段线)房屋征收拆除工程,于2025年07月31日上午9:30在****A4楼405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上浮率 | |||
| 第1名 | **** | 徐琴琴 | 8.00% | |||
| 第2名 | / | / | ||||
| 第3名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 | 徐琴琴 | ||||
| 中标工期 | 以征收正式公告约定的腾空截止日期后6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 |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1 | / | / | /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08月04日--2025年08月06日 | |||||
| 备 注 | 房屋残值评估价59.24元/平方米,拆除预算价63.89元/平方米 | |||||
招标人(盖章):****
联系人:阎 峰 电话:153****3115
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单 工 电话:177****0621
2025年08月01日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监督:0575-****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