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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原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申请补发证明,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补发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遗失补办,并注销原产权证明。
原证明信息如下:
不动产权利人: 赵祥贵(身份证号:520382********0037)
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市不动产权第****206号
房屋坐落: ****办事处城南社区**惠邦国际城一期A10-2-2-2
房屋面积:81.41平方米
证明类型: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联系地址:****中心****中心
联系人:陈益
联系电话:0852-****2566
****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