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报来《关于恳请对华润**阜田风电项目-220kV樟山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华润**阜田风电项目外送需求,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能源局关于做好核准权限进一步下放后电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1〕27号)及《****能源局关于发布**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4-2029年)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4]18号),同意建设华润**阜田风电项目-220kV樟山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名称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本期扩建110kV间隔1个,建设地点在**区樟山220kV变电站,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约28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水利、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核准所涉及的相关资****设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华润**阜田风电项目-220kV樟山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江****电站配套送出樟山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赣电腾达审〔2025〕209号)及《关于呈报华润**阜田风电项目-220kV樟山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初审意见的请示》(吉区发改交能字[2025]1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委员会令2017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完备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