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改投审〔2025〕95号
关于****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市场周边环境,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9号)和《****办公室关于**市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出库实施项目计划的批复》(春府办复〔2025〕127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市****。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屠宰场和食品站破旧建筑物并对周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及场地清杂平整,对面积为694平方米的池塘进行清淤及回填土,对农贸市场区域硬底化235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891****农贸市场1个、占地面积为16.5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厕所1座、占地面积为1510****停车场,6m高太阳能路灯12座及水电设施设备等。
四、建设资金: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1万元。
五、项目建设资金为“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实施建设,依法办理好规划、用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批准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局、****分局、市监察委。